勞動合同到期解雇員工要付賠償金嗎
一、勞動合同到期解雇員工要付賠償金嗎
勞動合同到期解雇員工要付賠償金。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不續簽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者具有法定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情形,用人單位拒絕續簽的應當支付賠償金。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勞動合同到期沒續簽默認自動續簽嗎
合同到期沒有續簽算不算自動續約,視情況而定,具體如下:
1.如果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滿后,因用人單位方面的原因未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而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視為續訂勞動合同;
2.其他情況,一般合同到期后沒有續簽的不算自動續簽。
三、勞動合同到期后需要提前30天辭職嗎
勞動合同到期辭職,一般是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單位。找法網提醒,勞動者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即使合同到期,也要給雙方一定的時間進行準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條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日將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經協商辦理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