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在加拿大買房合同有效嗎四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在加拿大買房合同有效嗎篇一
簽訂日期:年月日
根據《_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其擁有獨立產權的位于市/區的房屋(房屋所有權證編號:,建筑面積平房米)以人民幣(大寫: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出售給乙方。乙方愿意以上述價格向甲方認購該房。
二、乙方在前應向甲方給付定金人民幣元整(大寫:佰拾萬仟佰拾元整)。上述定金在乙方付款時充抵房款。
三、甲方承諾:
1、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資料以備查核。
2、自簽訂本協議起,甲方承諾并保證,依法享有本合同所售房屋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期間不得反悔或者將房屋出售給第三人。
3、按照前述業務的需要,及時簽訂各項合同文件和辦理各種手續。
4、在辦理產權過戶時,應依要求將房屋產權資料交付貸款銀行或貸款銀行認可的機構持有。
四、乙方承諾:
1、保證按要求付清房費,予以貸款清還等。
2、按國家要求不改變房屋的結構。
3、按照前述業務需求,及時簽訂各項合同文件和辦理各項手續,并承擔各項費用。
4、在辦理房屋過戶時,應依要求將房屋產權資料交付貸款銀行或其認可的機構持有。
五、違約責任:該協議簽訂生效后,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有違約失費用由甲乙雙雙方充分協商。
六、協議的定位、履行、接觸、變更和爭議的解決適用_法律。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八、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依法取得房屋登記在乙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并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后,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九、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效。
十、協議壹式份,雙方各執份,負責人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日期:年月日
在加拿大買房合同有效嗎篇二
甲方:(出賣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買受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身份證號碼:
為了保護商品房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認購甲方開發建設的商品房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屋基本情況:乙方預定甲方開發建設的位于 市 區縣 路 號 樓盤: 號樓 單元 號房屋,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公用建筑分攤面積為 平方米。房屋單價 元(美元)/平方米, 總房款為(小寫) 元(美元),(大寫) 元(美元)。戶型為 。
二、認購期間:甲方承諾為乙方所預定房屋保留 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定金:本協議簽訂時,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小寫) 元(美元),(大寫) 元(美元)。乙方須在上述房號保留期限內,攜本協議到甲方售樓處,與甲方協商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有關事宜。上述定金在甲、乙雙方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時,由甲方退還乙方或抵作該房屋的購房價款。
四、付款方式:乙方同意選擇下列 種付款方式,在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后向甲方支付購房價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于簽約當日付 %,剩余房款在 日內分 次付清;
3、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于簽約當日付清房屋總價 %的首付款。
五、證明文件:甲方應向乙方出示下列證件及其附屬材料,甲方保證以下資格認證文件真實無瑕疵。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證號:
2、政府立項證明 證號:
3、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證號:
4、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證號:
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包括附圖) 證號:
6、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證號:
7、施工許可證 證號:
8、房屋銷售許可證 證號:
六、甲方承諾:
1、具備商品房銷售(預售)條件,如果甲方故意隱瞞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導致此協議無效,甲方應承擔締約過失責任,除退還乙方定金外,還應賠償乙方利息等資金損失及其他有關財產損失。
2、在本協議簽訂后,須為乙方保留該房屋至保留期屆滿之日止,且不得與第三方簽訂該房屋之《商品房認購協議書》或《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并承諾在乙方攜本協議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時,甲方將完全履行本協議中約定的房屋位置、面積、價款、戶型等條款。如甲方違反上述約定,甲方需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同時本協議自動失效。
七、乙方承諾:在本協議簽訂后,在上述約定的時間內到甲方指定的地點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并承諾在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時,乙方將完全遵循本協議中約定的房屋位置、面積、價款、戶型等條款。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協議書確定的義務,視為乙方自行放棄該房屋的房號保留權,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的履行,并將該房屋另行出售,同時乙方已交付的定金不予返還。
八、其他:甲方出現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協議,甲方應向乙方全額返還定金。
1、甲方依本協議第五條向乙方提供的證明文件不完整、不真實或有瑕疵,導致雙方不能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的;
2、甲方存在其他違法行為導致雙方不能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的;
3、甲、乙雙方經協商未能就補充協議達成統一意見的。
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受到諸如: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戰爭或其他雙方認可的不可預見的不可抗力的直接影響,或無法按照原協議條款執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立即以傳真通知對方,并且在此以后5天內將發生事故地區有關部門開具的事故證明寄給對方。
2、因政府產業政策發生變化而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并免責。
十、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在加拿大買房合同有效嗎篇三
在加拿大買房,通常是先由專業地產經紀人帶著看房,待決定要買該房時即為下offer的階段。
offer 一般是由買方的經紀人根據買房的要求起草的,由買方簽字后再交由賣方過目。如果賣方在offer上簽字,該offer即成為了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同,雙方都要遵守。所以簽offer前要慎之又慎,不要因為它看似草稿就輕易簽署。作為當事人,其中五點必須注意:
一、貸款條款offer中應注明買方在合同生效的幾天之內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如果不能通過的話,買方可以取消合同,全數取回定金。建議買方無論有無貸款的必要,都應要求加入此條款,達到留給自己一個冷靜期的效果。
二、驗屋條款除了condo apartment 之外,都應加入該條款。即在合同生效后幾天之內要通過驗屋師的檢驗,否則合同無效。
三、管理文件(status certificate)購買condo apartment 和 condo townhouse 時,買方一定要堅持讓賣方出錢提供由管理公司出具的管理文件。
四、電器條款如果房價里包括電器或其它比較值錢的物品,一定要對其進行具體的描述。如品牌、型號、生產日期等等,防止有些不義的賣方在交房時偷梁換柱。
五、其它特殊條款買賣雙方都可以根據自身的情況及可能遇到的問題盡可能地明確寫到offer中,以免以后發 生不必要的糾紛。有經驗的地產經紀人在起草offer時會充分考慮到常見的問題,并列舉到offer中以求最大限度地保護買方的利益。如果您即使遇到了一個出色的經紀人但還是不放心的話,那么您最好在簽字之前請律師審閱一下offer。
在加拿大買房合同有效嗎篇四
1. 核實賣家對房屋產權的有效性,確保賣家對于房屋的所有權是可以轉移的
2. 核實房屋是否有easement, 這個easement是否會影響買家享受物業的權利
3. 查實房屋是否有任何有關貸款,地稅或其他的encumbrances。
這些概念在法律上非常專業,普通的買家通常比較難理解,所以tan先生用一個比較通俗的詞來概括,就是你作為屋主,
對這個物業的所有權,在法律上“完不完全,干不干凈“
,也許未必準確,但大致可以理解這個意思。經過買家律師的調查,如果發現買家對這個物業的所有權上”不完全,不干凈“,則會后續影響買家擁有享受這個物業的某些權利。在這種情況下,買家律師會告知買家,同時會和賣家律師去溝通協商,看是否可以在交易完成前讓賣家解決,或者讓買家獲得相應補償,甚至放棄這個權利。如果不能解決,或不能雙方達成一致,再根據具體情況,看買家是否要取消交易并退還定金。
作為普通的買家,如果你的律師向你揭露出關于title search的有關問題時,那一定要引起重視,并詳細咨詢律師的有關建議,避免自己利益受到損失。
而作為買家的地產經紀,需要
在這個條款中和買家溝通確定好title search的截止時間,通常這個時間在closing date之前的2~3周
,這樣如果買家律師查實到有什么問題,在交易完成前,還可以有時間去和對方律師協商處理。但需要注意的是,
title search的時間應該晚于協議中所有conditions完成或waived的時間。
因為title search由買家律師來完成,一般都需要買家支付上千加幣的律師費成本,所以 通常在買家確認買賣協議中的condition都沒有問題后再進行title search。否則,如果title search時間先于condition完成的時間,則很可能因為買家最終滿足不了condition而白白浪費了上千加幣的律師費。這條inspection的條款是明確告訴你作為買家可以有機會在買賣合同中加入驗房的要求,但是這個要求必須在合同中明確提出,也就是我們說的可以有權利在雙方綁定offer前加一個驗房的條件。但是如果買家不加這個條件,那buyer就自動放棄了這個權利。
tan先生作為專業地產經紀,無論何時,都會跟自己的買家客戶強調驗房的重要性。
即使在如今市場超級火爆的情況下,tan先生依舊會告誡我的買家客戶,放棄驗房條件可能會帶來的風險和潛在的額外成本。當然在一個完全賣方的市場情況下,加一個驗房條件可能也就意味著搶不到這個房子。
但無論如何, 驗房是保護買家的利益,任何蠱惑慫恿買家不要驗房的地產經紀都不是一個負責任的地產經紀。
作為買家來說,也一定要權衡好利弊。到底有多鐘意這個房子,在這個前提下,你愿意承擔放棄驗房所帶來的潛在風險嗎? 一定要想清楚再做決定!
關于房屋保險,在加拿大,保險處處存在,看病需要醫療保險,買車要有汽車保險,買房當然離不開房屋保險。不買保險,一旦出了事故和意外,這個成本可不是一般人可以負擔的起的。
這個條款明確的界定了買家和賣家對房屋保險的責任。
在房屋交易完成前(completion date), 所有的保險責任由賣家來承擔,當然保險的條款也按照賣家所購買的房屋保險來執行。但一旦交房,即房屋交接后,所有的保險責任立馬由買家來承擔,賣家不在負責。
這里有幾個注意點需要買家重視:
1.房屋保險是不可以轉移的
。什么意思?即使賣家的房屋保險從到, 而房屋是在交接的。那從6月30號起,后續的保險就由買家來負責,買家需要購買新的房屋保險,而不是說可以延用賣家之前的房屋保險2.
如果在交房前,這個房子出現了重大損壞,怎么辦?
比如發生的火災,則買家有兩種選擇,要么通過律師終止合同,要么收取賠償額并完成交易,但這個賠償額是取決于賣家購買的房屋保險條款3.
對于有些房屋因為存在特殊情況,保險公司可能存在拒絕保險的可能
,或保險公司會要求在同意買家購買保險前改正房屋內的某些問題。比如老化的線路問題,比如有地下油罐掩埋的問題。所以,對于買家,必須在交房時就買好房屋保險。而對于一些老舊的房屋,一定要事先和保險公司核實一下是否該房屋能承保,以免交易完成后發現房屋被保險公司拒保。
這里的residency條款解釋了當seller 賣家不是加拿大居民的時候,可能在稅務上會發生的問題
。tan先生在上一篇講hst條款的時候說過加拿大是萬稅之國,什么都要交稅。
如果今天這個房屋的
賣家不是加拿大居民(non-resident of canada)
, 則這個房屋的交易需要繳納資產所得稅(capital gains tax)
, 即根據賣家交易房屋所獲得的利潤來交稅,這是很大的一筆錢。作為加拿大稅務局,其實不關心誰來交這個稅,它只關心它能否收到這個稅。
所以在這個條款中,明確了幾個問題:
1. 買家的律師會在房屋交易closing前,通過賣家律師要求賣家出具一個
statutory declaration
, 證明賣家不是non-resident of canada。 如果買家有了這個證明,即使后續有任何問題,買家也不需要對capital gains tax承擔任何義務。2. 如果賣家確實是一個non-resident of canada, 則賣家需要出具一份證明(
certificate
),表明賣家已經做了相應的申報并支付了稅款3. 如果賣家作為non-resident, 沒有出這樣的一個證明,則買家的律師通常會讓買家
預留25%的房款
先不給到賣家,只有當賣家出具以上certificate后,才會把這部分錢打給賣家,否則買家就會把這部分錢直接交個加拿大稅務局。可能大家會覺得,這些事情律師都會幫忙處理,不需要操心什么。但tan先生想強調的是,盡管流程很清楚,但
加拿大的稅法是件非常復雜的事情
。作為賣家,到底身份是不是non-resident, 不是一個非專業人士一句兩句可以分辨得清楚的,也不是賣家自己認為怎樣就是怎么的。所以,如果賣家對自己的稅務居民身份有不確定的地方,或對如何交稅有疑問的話,
一定要咨詢稅法律師或稅務師
。千萬不要聽地產經紀“胡說八道”,因為在稅務方面,我們地產經紀真的不專業~作為買家,除了預留好買房的定金和首付款以外,還需要注意的是,
在房屋交接的時候,可能還會有一些額外的費用是需要和seller賣家分攤的
,這部分的費用律師會計算好后告知買家,買家需要支付給賣家。這部分的費用包括:賣家預先支付的地稅(property tax), 水電煤費用(utility fee), 物業費(針對共管公寓)等等
。如果購買的房屋還有租客在出租的情況下,賣家預收的租金也要根據closing date返還部分給到買家。
賣家配偶同意
,tan先生曾在“簡單得將,這條規定是根據加拿大的“family law act”來制定的。
如果房屋deed(地契)上只有一個配偶的名字,只要這個房子是婚姻住房(matrimonial home),那該房屋在出售或出租前,一定要得到另一個配偶的同意,方可進行下去
。所以這里配偶的簽字就是確認不在地契上的另一方配偶同意出售該房屋。當然如果夫妻雙方名字都在地契的title上,這里就不用簽字了。
關于安省的購房協議,一些主要的pre-printed條款tan先生基本就解釋到這里。但這些絕不是房屋買賣協議的全部。
房屋買賣協議中還有很大一部分內容是根據買賣雙方特定的要求,作為補充條款來撰寫的。
這些內容包括一些
condition(成交條件)
,agreement(同意),warranty (保證), acknowledgement(確認知曉)
。這些補充條款會根據不同的房屋交易類型,不同的市場情況,不同的客戶需求來具體制定,同時分別會保護買家或賣家的利益,因此都是可以雙方協商的。因為這些補充條款紛繁復雜,tan先生會在以后的文章中和大家慢慢分享。
無論你在加拿大是要做地產投資還是購買自住,你懂得越多,越可以讓不合格的經紀知難而退,讓不盡責的經紀加倍努力,讓不誠信的經紀望風而逃。而“
tan先生說
”這個專欄的目的就是為了傳播更多加拿大地產知識,讓你成為不用持牌的地產專家。—— tan先生▼歡迎大家訂閱關注“
tan先生說
”,了解更多加拿大地產▼聯系“tan先生”
您的加拿大地產專家
微信號:samtan088
手機號:647-886-8077
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