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殺死一只知更鳥》 讀后感 讀《殺死一只知更鳥》有感700字
“讀后感”的“感”是因“讀”而引起的。“讀”是“感”的基礎。走馬觀花地讀,可能連原作講的什么都沒有掌握,哪能有“感”?讀得膚淺,當然也感得不深。只有讀得認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什么樣的讀后感才能對得起這個作品所表達的含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準備的讀后感精彩范文,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殺死一只知更鳥》 讀后感 讀《殺死一只知更鳥》有感700字篇一
阿瑟因為小時候犯錯而被父親粗暴囚禁,失去本該屬于他的人生。他一直被囚禁,久而久之他成為了鎮里的“恐怖故事”,被歪曲成各種恐怖形象。但真正的他只是一個會通過樹洞偷偷送孩子禮物,怕孩子受到懲罰而給孩子縫好褲子掛在柵欄上,火災時悄悄給發抖的`孩子披上毯子,在孩子們被尤厄爾追殺時出手相救的小心翼翼的避世之人。
湯姆是一個無辜的人,只是因為他是黑人,“在人們內心深處的那個秘密法庭里,他根本沒有任何訴訟可言。
從馬耶拉張嘴喊叫的那一刻開始,湯姆就死定了。”湯姆是被污蔑的,即使人們對此心知肚明,但他依然被陪審團認為有罪。
最令人敬佩的就是主人公們的父親,阿蒂克斯先生。他是一名律師,他的家族也是在當地世代有聲望的家族,他也是一位偉大的父親,他開明很開明,他尊重自己的孩子,即使在別人都說著“女孩就要做淑女,不能穿褲子”的時候,他不束縛孩子的天性,讓斯各特可以自由地跑跑跳跳。他也很勇敢,明知自己不可能成功,但依然堅持為湯姆辯護。他被威脅,被恐嚇,就連他的孩子也被其他人嘲笑謾罵,他也沒有退縮。庭審中的他邏輯清晰,有理有據。雖然結果不盡人意,他敗給偏見,但他依然獲得了黑人們的尊重與感激。
遺憾的是,從哈珀寫下《殺死一只知更鳥》到現在,人們依然沒有打敗粗暴教育與種族歧視這兩個敵人。人們究竟要任由多少“知更鳥”被殺害呢?
《殺死一只知更鳥》 讀后感 讀《殺死一只知更鳥》有感700字篇二
做人,就是要秉持著人應有的氣節,掌握人所必須擁有的品質,為社會和諧作出貢獻。
《殺死一只知更鳥》這本書是由美國作家哈珀·李所著。講述了在大蕭條時期美國南方的小鎮上,出了一樁離奇的案件,黑人湯姆·魯濱遜被誣告為犯罪嫌疑人,“我”的父親阿迪克斯竭盡全力去為其辯護,但卻因種族歧視,他還是被判了刑,后來被處死。
在我讀過之后,這本書不禁讓我深思:勤勞、吃苦能干、為人善良的湯姆·魯濱遜為何會落得如此下場,這恐怕不單單只是種族歧視這簡單的一個問題了吧?這其中所包含的“第二層”則是一個人的品性、內心。
阿迪克斯在這本書中是我印象里最喜歡的一個人了。他可以奮不顧身地去為湯姆·魯濱遜辯護,在法庭上舌戰群“儒”,他的這種堅守真理的品質,怎不叫人敬佩。
或許有一天,周圍的`人放棄了真理,就如說雞蛋是方的,那我們還會堅守真理嗎?堅守真理,其實并不是與他人作反抗“斗爭”,而是堅持正確的行為,維護這個社會的秩序穩定。我們要學習阿迪克斯這種品質,讓整個社會變成一個充滿正義、真理恒在的社會,不再出現像湯姆·魯濱遜這樣的悲劇。
我們就要秉持著堅守真理的這個品格,揮舞著這把旗幟,在成長發展的這條大路上不斷披荊斬棘,奮發圖強地將困難克服;我們也絕不能與真理背道而馳,銘記一條道理,走在真理的“大道”上可使人進步,而我們與其行動相反,結果也只會適得其反。
堅守真理,是我們共同的責任。讓我們一起去奔跑在真理的康莊大道上,做一個真正的人。
《殺死一只知更鳥》 讀后感 讀《殺死一只知更鳥》有感700字篇三
聽過很多很多人推薦這本書,可我總因為它這個奇怪的名字而拒絕。
《殺死一只知更鳥》講的是兩個孩子在一個小鎮上的成長故事,里面有他們的朋友,她們的親人,和她們都冒險之旅。
這本書最亮眼的地方,在于它是以八歲小女孩的角度寫的,里面令人印象最深刻的角色是父親“阿迪克斯”。父親是一位律師,平時喜歡看報看書,會用最簡單的話語告訴孩子們這個世界上最本質的道理。比如說:“你永遠都不可能完全了解一個人,除非你站在他的鞋子上走來走去。”“每一個人的話都值得被尊重。”等等等等。
這本書從頭到尾,都在言語之中滲透出教養這個詞的`含義。教養不是傳統意義上的淑女,而是內心的善良堅強。這本書通過一點點的小事,通過一點點父親的教誨,告訴了讀者許許多多應該留意的善良的舉動。
故事的結尾,這本書又教給我們,人不僅要善良,也應該保護好自己,因為這個世界上除了善良的知更鳥,還有邪惡的冠藍鴿。
以上。受益匪淺。
《殺死一只知更鳥》 讀后感 讀《殺死一只知更鳥》有感700字篇四
在我看來,《殺死一只知更鳥》是一本值得所有人閱讀的好書,而且越早讀到越好。讀罷此書,或多或少都會有收獲,可能是關于家庭教育,可能是關于如何理解他人、與人相處,可能是關于怎樣面對偏見與不公。兩年前聽完《殺死一只知更鳥》,更多的感觸在教育。而前幾天重讀后,印象最深的則是三個孩子的眼淚。同為眼淚,所代表的情緒卻不盡相同。
在阿迪克斯為湯姆辯護的庭審現場,迪兒哭了起來,剛開始只是靜靜地哭,之后抽泣聲越來越大,被斯庫特帶了出去,遇到了雷蒙德先生。他為什么哭呢?我們可以從他與斯庫特、雷蒙德的對話中得到答案。迪兒說,“斯庫特,這些我都懂。是他說話的樣子讓我惡心,惡心透了”“我才不管呢。那樣不對,不應該那樣對待他們。誰都沒有權利那樣對人說話——真讓我惡心”,雷蒙德說,“他的本性還沒有被破壞。等他再長大些,就不會覺得惡心,不會再為此哭泣了”“為了人給人帶來的苦難而哭泣——他們這樣做時甚至想都不想。為了白人給黑人帶來的苦難而哭泣,他們甚至都不愿停下來想一想其實他們也是人”。
迪兒哭的原因就是因吉爾默先生對湯姆的態度而感到惡心,包括一直叫他“小子”、冷笑等等。在孩子眼里,沒有白人和黑人的區別,眼前的人都是人,沒有人可以那樣對另一個人,給他人帶來苦難。如果沒有環境的影響或社會的規訓,小孩子應該永遠不會認為黑人比白人低一等而歧視一部分群體或作為被歧視的群體生活。本性不被破壞就是還葆有童心,有對人的一視同仁以及對道德的樸素感知。
“這回輪到杰姆哭了。”判決宣布前,杰姆躊躇滿志地說,“不過也別擔心,我們已經贏了”“就憑我們聽到的這些,什么樣的陪審團會判定有罪呢”。可泰特法官宣讀的結果卻給了杰姆重重一擊,讓他的臉上布滿了憤怒的淚水。“這不公平。”“阿迪克斯,這不公平。”“他們怎么能這么做?他們怎么能這樣?”
杰姆哭是因為他覺得這不公平。在孩子眼里,湯姆就是無罪的,不應該得到這樣的結果。他不明白這是為什么。阿迪克斯說,“我不知道,可是他們做了。他們以前做過,今天又做了,他們將來還會做,當他們這樣做的時候……好像只有孩子在哭泣。”只有孩子在哭泣,孩子以眼淚抗議不公,孩子不會像一些大人那樣對系統性的歧視熟視無睹,不會因為種族歧視長期存在就習以為常。他們對公平與正義有不摻雜其他因素的直觀感受與理性思考。不公平就是不公平。審視自己,面對不公的存在,可曾掉淚、可曾不滿、可曾抗爭,還是小時候的那顆童心早已被蒙上厚厚的灰塵。
在亞歷山德拉姑姑拒絕斯庫特與沃爾特一起玩,還罵他是垃圾時,斯庫特也開始了憤怒的抽泣。斯庫特說,“我不在乎,杰姆,因為她罵沃爾特是垃圾,我才忍不住的,不是因為她說我讓阿迪克斯頭疼。”在這一段情節中,斯庫特哭泣的原因就是因為她認為“世界上只有一種人,就是人”,她不接受姑姑對坎寧安家人的詆毀。而杰姆說,“我像你這么大時,也是這么想的。”長大到底意味著什么?是不再憤怒嗎?不再哭泣嗎?那我寧愿永遠不要長大。
“你好,怪人。”說出這句話的時候,斯庫特面前鄰居阿瑟的形象被她突然涌出的眼淚弄模糊了。她凝視著站在房間角落的阿瑟先生,看到他緊張的神情消失后露出的羞怯的微笑,眼淚奪眶而出。斯庫特為什么哭?書中并無明確答案。或許是因為終于見到了“怪人”,但他并不是想象中可怕的怪物,而是一個會緊張、會羞怯的人,還救了她和杰姆。也許斯庫特還想到了阿瑟先生為杰姆縫的褲子,為她自己披上的毛毯,放在樹洞里的禮物……這里的眼淚是孩子真摯情感的流露,是對溫暖而善良的鄰居的喜歡與感動。
《殺死一只知更鳥》 讀后感 讀《殺死一只知更鳥》有感700字篇五
知更鳥是給人類唱歌的鳥,它是純真的,是無罪的。而很多時候,我們傷害甚至殺死了知更鳥。我看了并推薦給大家這本書《殺死一只知更鳥》,作者是美國的哈珀·李。
這本書講的是一個小鎮發生的故事。主人公是“我”—斯庫特、“我”的哥哥杰姆和“我”的父親阿蒂克斯。我們和父親相依為命,在這個溫馨而又充滿了危機的小鎮里經歷了成長的考驗。尤厄爾家的女兒勾引黑人青年湯姆·魯賓遜,還栽贓陷害他。父親阿蒂克斯執著的為黑人湯姆辯護,斯庫特和杰姆遭到了眾人的嘲笑,從最初的不理解到后來堅定地站在父親的一邊。最后,湯姆最終還是被判罪名成立,這就是那個時代的從眾原則:黑人代表著低賤和罪惡。為了報復,尤厄爾想殺了杰姆和斯庫特,關鍵時刻,怪人阿瑟救了兄妹倆。
書里還出現了其他非常有特點的人物,比如正直的泰勒法官、機智的泰特警官、古怪的杜博斯太太......亞歷山德拉姑姑很刻薄,愛挑斯庫特的毛病,但在她的內心深處是對家人們深厚的關愛;莫迪小姐喜歡種杜鵑花,做的`糕點很好吃,是兄妹倆的老小孩兒朋友;隱藏起來的阿瑟·拉德利從開頭就充滿了神秘色彩,是被人們議論躲避的怪人,實際上他是那么真誠而又善良,一直默默地觀察守護著兄妹倆......
這本書讓我們看到了社會的不公平之處:明明湯姆·魯賓遜是被尤厄爾家陷害的,但是就因為他是黑人,尤厄爾家族是白人,所以法庭沒有作出公正的審判。阿蒂克斯在法庭辯護時說道:前總統托馬斯·杰斐遜曾經說過,一切人生來平等。讀書筆記.然而人并不像某些人強迫我們相信的那樣生來平等,可是,在這個國家里,有一種方式能夠讓一切人生來平等,這種機構,就是法庭”,他不畏白人們的嘲諷、冷語甚至是威脅,堅定的勇敢的為湯姆辯護,雖然最終沒有成功,但是他的辯護讓人們真正去看待公平和正義,喚起了人們的“良心”。
在我看書的過程中,忍不住問媽媽:“難道阿蒂克斯瘋了嗎?湯姆·魯賓遜跟他沒有絲毫關系,為什么阿蒂克斯要為他辯護?這不就是沒事找事嗎?”媽媽給我看了她寫的這本書的讀書筆記,給我講了很多和冷漠有關的新聞,當我看完這本書后,我突然就明白了,阿蒂克斯并不是多管閑事,反而很沉著、冷靜、勇敢。他并不因為大家都對黑人冷漠,就從眾地站在多數人那邊。他為兒女們做了最好的榜樣,他是一個真正的好人!
就像書中說的那樣“你永遠不可能真正了解一個人,除非你鉆進他的皮膚里,像他一樣走來走去”。我想這就是這本書告訴我的道理,一個人應該具備的品質:勇敢,真誠,有信念;一個人應該怎么樣去看待他人看待社會:尊重、理解,有良知。
《殺死一只知更鳥》 讀后感 讀《殺死一只知更鳥》有感700字篇六
“有一種東西不能遵循從眾原則,那就是人的良心。”——題記
最近我閱讀了一本老師推薦的名著《殺死一只知更鳥》它讓我見證了生活中那些堅強和軟弱,正義與邪惡,也教會了我勇敢與正義的堅守。
故事主要寫了女孩斯庫特的律師父親阿迪克斯為一個遭白人女孩誣陷的殘疾黑人辯護的故事。當時正是美國經濟大蕭條時期,白人黑人分明,種族歧視極為嚴重,在這樣的時代為黑人打官司辯勝白人幾乎是不可能的。果不其然,在故事最后官司真的輸了。原告方甚至心生怨恨,對阿迪克斯的.孩子下了狠手,卻被自己拿來的尖刀穿透。可能有人會問:為什么主人公要堅決的接這場毫無懸念的官司呢?在書中,他是這樣回答的:“你勇敢嗎?真正的勇敢是當你還未開始就知道自己會輸,可你依然要去做,并且無論如何都要堅持到底。雖然很少能贏,但有時也會。”
康德曾說過:如果地球上失去了正義,那一切都沒有存在的意義了。主人公用他正直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去公平對待每一個人、每一件事,即使這件事遇到了所有人的反對,自己的兒子也遭受了傷害,可他仍然不放棄,堅持為正義代言。他用一己之力抵擋輿論的批評與指責,用善良與正義的舉動成為了孩子們的榜樣,獲得了黑人的尊重與認可。
在生活中,也發生了很多“”世風日下”的情況:看到了老人摔倒不去攙扶;公交車上看見有小偷偷他人的東西不敢站出、制止等。如果連一個正義勇敢、敢站出來的人都沒有,還談什么團結中國?
有種勇敢叫做堅持,有種善良叫做正義。也許這些人會與社會的大思想背道而馳,但他們仍然會依據心中所想,堅持正義與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