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堅持全面依法治國論文范文(通用4篇)
論文是一個漢語詞語,拼音是lùn wén,古典文學常見論文一詞,謂交談辭章或交流思想。當代,論文常用來指進行各個學術領域的研究和描述學術研究成果的文章,簡稱之為論文。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論堅持全面依法治國論文范文(通用4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論堅持全面依法治國論文1
深情闡述中國夢、布局深化改革藍圖、厲行法治治國、鐵腕正風反腐……兩年多來,以為的黨中央,從黨的強調“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到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部署“全面深化改革”,再到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要求“全面依法治國”、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宣示“全面從嚴治黨”,“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清晰展現。
夢想承載希望、成就未來,是一個國家、民族奮然前行的精神火炬。無疑,中國夢一經提出,迅速點燃了億萬華夏兒女心中的激情,凝聚了億萬人民對美好生活的期盼。如果說,中國夢是軸心,那么“四個全面”就是軸距,其相輔相成、缺一不可,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實現中國夢的關鍵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實現中國夢的根本途徑,全面依法治國是實現中國夢的重要保障,全面從嚴治黨是實現中國夢的根本所在。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是堅持問題導向和科學思維,站在時代和全局戰略高度,統籌偉大事業偉大工程,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把握實踐新要求,順應人民新期待,抓住發展新課題,提出并形成的重大戰略思想。“四個全面”是新時期黨治國理政的戰略布局,是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的行動指南,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提供了根本遵循。
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斗目標,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從根本上說是發展問題。所謂發展,就是要適應經濟新常態,轉到數量、質量、效益并重的發展方式上來,在合理區間內實現經濟穩健增長的基礎上,更加注重生態文明和環境保護;所謂全面,就是盡快補齊短板,不讓一個人掉隊,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生活水平,不斷擴大人民民主,同時享有藍天綠水,享有健康身心,享有豐富多彩的文化生活。
習曾強調:“我們推進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要讓國家變得更加富強、讓社會變得更加公平正義、讓人民生活得更加美好。”202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之年,也是“十三五“規劃的謀篇布局之年,站在新的起點上,既需要各級領導干部充分發揮主力軍作用,以果敢、堅忍、苦干、實干的精神和高超的智慧,做勇于改革的先鋒和善于改革的表率;也需要我們每個人都有自覺的責任意識和參與意識,做一名關心社會改革發展的“積極公民”,成為改革發展事業的建設者、推動者、主人翁。
以律均清濁,以法定治亂。法治是繁榮穩定的基石,法治是執政興國的支撐。在新的征程中,法治會越來越被重視,依法治國的理念亦逐步深入人心,只要全面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法治環境,在全社會范圍形成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的法治氛圍,廣大群眾就能享受到更幸福、更有尊嚴的美好生活,才能牢牢鑄就“中國夢”的基石。總之,要實現經濟發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會公正、生態良好,必須更好發揮法治的引領和規范作用。
“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個國家擁有一個什么樣的執政黨,這已經不僅事關人民的福祉,更關乎中華民族的命運。全面從嚴治黨,不僅對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起著政治保證和組織保證作用,而且是實現中國夢的關鍵所在。因此,要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以嚴明黨的政治紀律為重點加強紀律建設,以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為重點加強作風建設,以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為重點加強反腐倡廉建設,確保黨始終成為堅強領導核心,始終保持先進性和純潔性。
馬克思說:“理論在一個國家實現的程度,總是決定于理論滿足這個國家的需要的程度。”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戰略目標,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是三大戰略舉措,“四個全面”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相得益彰。當然,“中國夢”的實現不會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帆風順。在圓夢的征程中,還必須準備進行具有許多新的歷史特點的偉大斗爭,可能會遇到巨大的阻力,遭受巨大的壓力,需要趟過深水區、踏過地雷陣,但只要不動搖、不折騰、不倒退,用釘釘子的精神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一錘接著一錘敲,一寸接著一寸進,積小勝為大勝,我們的目標就一定能實現。
人治與法治是歷史上長期存在的兩種對立的治國理念和制度。中國歷史上的人治與封建專制、小農經濟相聯系,強調當權者個人作用與權威,“皇權至上”、“君言即法”、“口含天憲”。人治社會也是有法律的,封建思想家曾提出:“國無常強,無常弱。奉法者強則國強,奉發者弱則國弱”但那是約束普通民眾的法,皇帝個人權力不受任何法律制約。在人治社會里,社會的穩定、進步完全取決于當權者個人的賢明。所謂法治即法的統治,強調法律作為一種社會治理工具在社會生活中的至上地位,要求用一整套完善的法律制度管理國家、約束全體社會成員。現代意義的法治是在資產階級反對封建統治斗爭中發展起來的,正是資產階級法治才保證了資產階級民主和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創造了近代西方文明。盡管人治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對維護封建秩序不失為一種方法,但從歷史發展長過程看,法治優于人治的結論無需爭論。資本主義制度比封建社會進步,一個重要原因也在于此。與人治條件下統治者個人意志至上及其多變性、隨意性相反,法治則強調穩定的、制度化的社會規范,以此作為社會治理的最高規則。雖然法律也是由人來制定的,而且法治也不排斥人的作用,但從法律的制定、執行到修改都必須按照法律本身制定的規則進行,人只能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發揮作用,而不能超越法律,這是法治的內在要求和與人治的最大區別。歷史上,各個社會主義國家由于資本主義不發達、封建影響根深蒂固,加上在進行革命、奪取政權的斗爭中實行高度的集中統一領導,領導者人的個人作用往往顯得很突出,勝利后這些傳統延續下來,沒有及時發展黨內民主、人民民主民主并使之制度化,因而幾乎都存在人治大于法治的情況,從權力過于集中于個人、個人崇拜滋長開始,發展到后來,就是人治取代法治。這種情況在中國也發生了,1950年代后期國家經濟、政治上的一系列錯誤,都與此有關。痛定思痛,鄧小平于1992年以質樸的語言講道,“還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這是中國共產黨人歷經曲折之后在認識的巨大飛躍。歷史表明,一般性地承認法律重要還遠遠不夠,只有時刻警惕以人治取代法治,牢固樹立法治的至高權威,在法治基礎上發揮人的作用,才能把依法治國方略貫徹下去。
論堅持全面依法治國論文2
摘 要:依法治國是我們黨的治國方略,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主要從實現由革命黨到執政黨的轉變、憲法至上的原則、走出人亡政息的周期律等方面對依法治國方略進行探析。
關鍵詞:依法治國;憲法;民主
中圖分類號:D033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24)08-0239-02
依法治國是我們黨從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所制定的治國方略,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并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依法治國把堅持黨的領導、發揚社會主義民主和嚴格依法辦事統一起來,從制度和法律上保證黨的基本路線和基本方針的貫徹實施,保證黨始終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本文主要談以下幾個問題:依法治國必須實現由革命黨到執政黨的轉變;必須執行憲法至上的原則;走出人亡政息的周期律。
一、實現由革命黨到執政黨的轉變
什么是執政黨?在國外,執政黨是相對于在野黨而言的;在我們國家是相對于革命黨而言的。我們共產黨是執政黨,沒有在野黨,民主黨派是參政黨,不是在野黨。
這里面有一個由革命黨到執政黨的轉變問題,前幾年,理論界對此有過熱烈討論。中國共產黨的革命能力是沒有疑問的,28年革命取得成功。執政能力如何?現在仍然接受實踐的考驗。
革命時期一般不需要的東西,在執政期間都要出現。在革命時期,是正義原則高于法律的原則,如舊政權有法律保障地主擁有土地的所有權、資本家擁有資產的所有權、外國資本家擁有資產的所有權。但是革命成功了,都給他們沒收了,地主的土地歸農民所有,外國資本家的土地歸新民主主義國家所有。在戰場上消滅敵人越多越好,沒有人說革命戰士是犯了殺人罪。這些,都是正義的原則高于法律的原則。無產階級奪取政權的第二天就應該奉行法律至上的原則。
但是,我們在這方面沒有做得更好,長時間沒有完成從革命黨到執政黨的轉變。如用戰爭中群眾運動的方法進行經濟建設,用群眾運動的方法進行黨內斗爭;在黨內、人民內部發生意見分歧的時候,采取非法律的方法,如群眾專政、打砸搶抄抓等等,無法無天。在“三反”、“五反”、“反右派”、““””中這類事情很多。必須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罷免,國家領導人才能下臺。人大代表必須罷免之后才能逮捕。當時對待劉少奇完全是革命黨的做法。
1966年8月7日,毛澤東在““””前夕給江青的信中憂心忡忡地說:“我準備跌得粉碎的,將來有可能腥風血雨。”他沒有完成從革命黨到執政黨的轉變。執政黨的領導人下臺依然是很安全的,根本不能跌得粉碎,人民群眾不可能經歷腥風血雨。
鄧小平在1978年之后,逐漸改變了一系列非法律的做法,不再搞群眾運動,審判“_”也是通過法律,特別法庭進行審判“_”,沒有拉出去關在秦城監獄,或槍斃了事。鄧小平把法治放在正義之上,中國共產黨的執政能力出現一個轉折點。
江澤民把法制改成法治,依法治國。胡錦濤、在上任后的第一次政治局學習的內容就是學習憲法。表明中國共產黨在憲法的范圍內進行執政和活動,表明自己是執政黨,中國出現長治久安應該不成問題。
民主執政與依法執政。必須充分建設黨內民主,實現人民民主,實現國家政治民主化。這既是一個長期的目標,又是一個迫在眉睫的任務。
二、憲法至上原則
憲法是國家大法,是維護人民權利和限制政府權力的法律。各個國家都有憲法法院,維護憲法的權威性和至高無上的地位。
首先,憲法是公民自由的保障,是公民權利的源泉。凡是共和國都需要憲法作保障;憲法是政黨執政之根基,是政黨取得和行使國家權力之源泉。作為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中國共產黨實行依法治國,同樣離不開憲法。國家的災難都是從違憲開始。憲法一旦遭到破壞,其他一切法律不在話下,整個國家就會動蕩不安。依照憲法辦事是依法治國的根本。維護憲法的權威性,黨的活動必須在憲法容許的范圍內進行。
憲法從根本原則、根本任務和根本制度上全面規范了法治國家最基本的社會制度和國家制度,規范了個人和組織的根本活動準則,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憲法作為根本法和母法,還是其他立法活動的最高法律依據,任何法律、法規必須遵循憲法而產生,無論是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社會秩序,還是規范經濟秩序,都不能違背憲法的基本準則。這是憲法至上的根本所在。
其次,憲法是制約政府的法律。在現代社會,任何公民都是憲政下的公民,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能剝奪公民依據憲法所享有的權利,政府也必須通過國家權力保障公民的憲法權利。公民可以依據憲法防范行政機關濫用國家權力可能產生的不法侵犯。行政機關如果不依法行政,公民權利受到侵害后提起行政訴訟的基本依據,就是公民所擁有的憲法權利。這是憲政文明和憲法至上的又一重要體現。在憲法權利和義務面前,每個人生而平等,每個公民都有追求權利的自由,都應該為享有憲法權利而奮斗。倡導憲法至上,才能有效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憲法至上是人民主權的體現。人民主權,也稱主權在民,其理論核心是關于國家主權的來源和歸屬問題。最早系統的提出人民主權理論的人是法國啟蒙思想家盧梭,他在《社會契約論》中運用自然法學說闡述了國家是由自由的人們以平等的資格訂立契約形成的。人民在國家中是自由的,并且由人民掌握國家權力。
再次,憲法至上是依法治國的關鍵。我國改革開放以來,社會政治經濟生活發生了兩個根本性的變革:一是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一是從人治向法治轉變。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已經成為國人的共識。法治也就是法的統治。第一,完備的法律體系是法治的基礎。由于憲法是“母法”,是整個國家法律體系的基礎,一切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實行都必須以憲法為依據,因此,憲法的至上權威是為實現法治創造條件的關鍵環節。第二,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機關、組織和個人都必須以它為根本的行為準則,任何法律法規都不能與之相抵觸。但如果憲法沒有應有的權威,那么不僅有關機關、組織和個人很可能凌駕于憲法和法律之上,而且也勢必出現違憲的法律和法規,這樣,要實現法治就無異于緣木求魚。
最后,憲法至上是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要求。政治文明的發展和進化過程,就是對人的價值不斷發現、不斷尊重的過程,是對政治權力及其資源的合理分配、控制與整合的過程。政治文明的價值目標在于實現民主與自由的確立與和諧。而憲法至上,實行憲政在許多方面顯示了其作為最佳政治選擇的種種便利。首先,它將政治文明的兩個價值目標轉化為法律話語并將其建立在穩固的憲法文件之上,使政治革命的成果得以保障。同時,將政治問題轉化為法律問題,從而增強了政治爭議解決的可操作性。其次,更為重要的是,其主要的理念之一在于程序至上,在一個利益多元化的時代,這是解決政治力量之間、國家與公民之間的矛盾與紛爭的。
三、走出人亡政息的周期律
“一朝天子一朝臣,這朝不用那朝人”、“城頭變換大王旗”等等,說的就是人亡政息。
1945年7月,黃炎培等6名國民參議員應毛澤東之邀,為推動國共團結商談,飛赴延安考察訪問,與毛澤東有過多次接觸和暢談。毛澤東問:“任之先生,來延安考察了幾天有什么感想?”黃炎培坦誠地說:我生六十多年,耳聞的不說,所親眼看到的,真所謂“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團體、一地方乃至一國,不少單位都沒能跳出這個周期率的支配力。大凡初時聚精會神,沒有一事不用心,沒有一人不賣力,也許那時艱難困苦,只有從萬死中覓取一生。繼而環境漸漸好轉了,精神也漸漸放下了。有的因為歷史長久,自然地惰性發作,由少數演成多數,到風氣養成,雖有大力,無力扭轉,并且無法不久。也有因為區域一步步擴大了,它的擴大,有的由于自然發展,有的為功業欲驅使,強求發展,到干部人才漸漸竭獗,艱巨應付的時候,環境倒越加復雜起來了,控制力不免薄弱了。一部歷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總之,沒有能跳出這個周期率。
黃炎培以其洞觀歷史的氣魄提出這樣的問題,真是難能可貴。毛澤東回答說:“我們已找到了新路,我們能跳出這個周期率。這條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讓人民來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來負責,才不會人亡政息。”
列寧去世后,斯大林改變了列寧的新經濟政策。張居正死了,萬歷皇帝把改革徹底廢掉。都是典型的人亡政息現象。
依法治國方略的目標是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鄧小平說:不能因為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能因為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這不僅要求國家機關的領導人執法、守法,也要求黨的領導人執法、守法。新加坡前李光耀曾指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里面人人自由,法律外面沒有民主,法律上面沒有權威。”因此,只有國家機關的領導人嚴格履行依法辦事,切實做到依法領導,才能實現依法治國方略。
參考文獻:
[1] 黨的報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4.
[2] 鄧小平文選: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3] 巴志鵬,朱修國.十六大以來黨的重大理論創新[M].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7.
[4] 七個“怎么看”――理論熱點面對面[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
論堅持全面依法治國論文3
《關于依法治國與深化改革的關系》
【摘 要】本文主要圍繞深化改革發展,進行依法治國。首先從社會文明建設著手,開展了依法治國、文明治國,走社會主義特色道路。進而講述了依法治國和改革發展的實踐與歷史,在法治與改革的雙重作用下成就我們的中國夢。
【關鍵詞】依法治國;改革;制度文明
一、圍繞深化改革,開展法制強國的道路
1.首先抓住制度文明建設。
創建制度文明的根源在于制度的建設。在加強社會主義制度發展和完善的基礎上,國家現代化體系的治理能力也要不斷的提高,也從各方面彰顯我國了對發展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制度的決心。我國對制度文明的執行力以及制度體系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國家的文明程度。同時,國家的物質文明、精神文明程度的提升也反映了制度文明對國家發展的重要性。制度文明程度不僅影響著國內的發展水平,同時對于國際規則制度、參與度以及在國際上的信服力都是必不可少的。因此,一套完整的文明制度是社會健康快速發展延續的基礎。并且抑制了社會中一些投機取巧的機會主義行為,這種抑制性的持續會形成一種共識,從而使社會主義文明有一個質的飛越。
2.法治―文明治國的一種模式。
社會主義制度主要體現于國家法治,是衡量一個國家文明程度的主要方式。該制度是一套集實施、監督以及保障為一體的規范體系,同時也是促進國家現代化發展以及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換而言之,現代化的發展必須依靠對國家法制治理體系以及能力的完善,全面推廣社會主義文明制度勢在必行。對于目前各國法治現狀而言,國家法治核心主要有以下幾點:國家法律的平等性、強制性以及法律至上等。總的來說,法治對一個國家的文明程度提升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可以說沒有法治的國家那么他們的文明程度也無從談起。
二、依法治國與改革發展的實踐和歷史
1.依法治國與改革開放的關系。
為了促進法制理論的創新,應該吸取中國法律文化的精華。為了加強法治道德底線,應該發揚中國優秀傳統美德。因而,發展具有中華特色、符合中華實際、體現出了社會發展規律的法制理論,務必要認真整理歷史上的解決方案和法制關系的教訓。從而,更深刻的解析全面強化改革和全面促進依法治國的關系,為依法治國提供有效的學理支撐和理論指導。
我國歷史上出現過很多次“變法”。封建土地私有制代替了奴隸土地制。地主階層隨著經濟勢力和政治壯大,要求改革政治,廢除奴隸主特權,創造地主階級的治理秩序。商鞍在秦孝公的支持下發動了兩次變法。
改革開放的成功經驗表明,把改革的成果經過立法,用法律的形式規定,能夠借助法律所擁有的規范性、權威性、穩定性,以憲法的確認,為改革保駕護航;以先行法律的方式,經過授權法律和立法的及時立改廢釋,發揮法律的引領和推動功能,以憲法促進改革,完成改革計劃和依法治國的統一性。經過嚴格的執法與公正的司法,明確違法與合法的邊緣,避免改革所導致的負面影響。
2.用依法治國的思維與方法進行改革。
在全面強化改革背景下,必須加倍重視維持依法“變法”和依法改革。在改革進程中,須依法有據,更要高度重視利用法制方式和法制思維,完成法制對改革的推動、保障、和引領功能。作為一種思維方式,法治思維的條件是將法治精神連接上認識、處理、分析問題的過程,是以法律道德規范為標準的邏輯化理性思考方式。法制思維比較重于強調職業化思維的方式,為法律所掌握運用。和法治思維對立的是人治思維。人治思維是法治思維的天敵,人治思維是強調人和權力的用意,忽略法的作用,導致以權壓法、以言代法,甚至以權廢法。習慣人治思維,缺少法治思維,這樣導致法治尊嚴和權威不復存在,導致人們信小不信大、信上不信下、信訪不信法。即損害人民利益,也破壞社會秩序,還可能損害中華民族復興的偉大事業。
三、改革與法制相輔相成
全面深化強調改革的整體性、全局性,要求社會、經濟、政治等制度的運轉。必須從基礎上促進法制建設的進度,加快法制社會的完善。全面強化經濟改革對完善經濟法制的提議。隨著經濟改革的完成,經濟法治建設必然進入新的階段,邁上新的臺階。
堅持依法治理,加強法治保障,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社會矛盾。堅持綜合治理,強化道德約束,規范社會行為,調節利益關系,協調社會關系,解決社會問題。堅持源頭治理,標本兼治、重在治本,以網格化管理、社會化服務為方向,健全基層綜合服務管理平臺,及時反映和協調人民群眾各方面各層次利益訴求。全面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對推進依法執政提出新要求,推動依法執政有利于依法治國方略的全面落實。黨的領導是全面推動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最根本的保證。必須加強和改進黨對法治工作的領導,把黨的領導貫徹到全面推動依法治國全過程。
總之,從首要問題開始,進行全方面的改革,加快社會發展,全力推動依法治國,用法治的手段來推動社會改革的成果、創新與深化。依照黨中央委員會的要求,全力發展依法治國的重大任務。保證社會改革的措施與法律法規的調整同步進行,再依法治國的基礎上,推動社會的改革發展。從而使得全民奔小康,早日實現我們的中國夢。
參考文獻:
[1] 邸乘光. “全面依法治國”的歷史演進、基本內涵與重要功能[J]. 中共銀川市委黨校學報. 2024(01).
[2] 吳貴春.在依法治國中堅持和體現人民主體地位[J]. 安徽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24(06).
[3] 張明. “三位一體”: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堅持與發展[J]. 湖南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24(01).
[4] 王建國.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征程中加快農業農村發展――學習關于“三農”工作講話精神的體會[J]. 農村財政與財務. 2024(05).
論堅持全面依法治國論文4
“國無常強,無常弱。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唯有依靠法治,才能凝聚中國共識和力量,弘揚中國精神,共建法治中國,復興中華文明。以下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形勢與政策論文:依法治國的內容,歡迎大家查看。
一、四中全會的背景及主題
四中全會,是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的簡稱。出席四中全會的有中央委員199人,候補中央委員164人。列席會議的有中紀委常委、有關方面負責同志,以及部分基層黨代表和專家學者。全會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員會總書記習近平作了重要講話。全會聽取和討論了習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報告,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改革開放以來,從十一屆四中全會到現在已經召開了8次四中全會。全會議題以黨建或經濟為主題的各有3次,以人事為主題的有1次,本次全會研究依法治國這個主題。專門拿出一次全會來探討、研究、部署依法治國的問題,這在1978年以來37次中全會中是第一次。它彰顯了新一屆中央委員會執政理念和治國方略,清醒看到了法治建設還存在許多不適應、不符合的問題,必須下大氣力加以解決違背社會主義法治原則,損害人民群眾利益,妨礙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等問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黨的十八大提出的“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的必須條件,這是我們長期以來所總結出來的基本經驗。同時,我們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鞏固以往既有的改革和發展成果,通過改革逐步化解面臨的問題,推進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也必須依法治國,這是歷史的選擇。四中全會公報通過以上介紹依法治國的必要性簡要地闡述了四中全會召開的背景。
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歷史特性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從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戰略高度,緊緊圍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這一全黨作出的戰略抉擇,高揚法治精神、發展法治理論、運用法治思維、創新法治方式,在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道路上邁出了堅實步伐。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體現了以下四個歷史特性
1、探索“依法治國”道路的歷史一貫性
中國共產黨人從執政之初起,就想走出歷史“周期律”,邁出建設“法治中國”的關鍵一步。改革開放初期,來自于中國共產黨對“文革”十年浩劫教訓的反思和警醒,鄧小平在多次重要講話中傳遞出鮮明的法治思維和主張。從黨的十五大確立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到十八大闡述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要思想,再到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目標任務,一整套適應現代化建設需要的治理體系加緊構建,全面提升治理能力的改革深入推進。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進一步研究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問題。這是黨中央深刻總結歷史、著眼未來的戰略部署。這次中央全會的召開,標志著我們黨對執政規律、社會主義建設規律、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的認識和實踐上升到一個新的水平,必將推動依法治國邁向新的更高境界。
2、黨的領導與社會主義法治的一致性
四中全會公報再次強調了,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法治的一致性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另一方面,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
首先,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面,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一條歷史基本經驗。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法治建設之所以取得如此的成就,是在黨的領導下堅定不移推進法治建設的結果。鄧小平說,要使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基本做到了這一點。十八屆四中全會正是體現了這一認識。其次,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是由憲法所確定的。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貫徹實施憲法,就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這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題中應有之義。第三,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要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依法執政。堅持依法執政是黨的領導與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關鍵,是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法治一致關系的集中體現。依法執政表現在兩個方面的要求。一是黨依據憲法法律治國理政,這是依法執政的核心內涵,黨要領導立法、保證執法、嚴格守法,按照法治的要求處理好黨與國家法的關系;二是要求黨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這是依法執政的第二個層面。通過黨內法規來治黨管黨,這是中國共產黨自身建設的重要特色和經驗。黨自身建設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對于依法執政、依法治國而言具有基礎性意義。
3、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的五位一體性
四中全會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包括五個方面的具體內容,即: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五大體系是有機統一體,法律法規體系是法治體系存在的前提和運行的基礎,高效的法律實施體系是法治體系的生命,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是關鍵,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是屏障,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是核心。
4、總目標遵循原則的以人為本一統性
全會《決定》強調了實現這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必須堅持五項原則,即:堅持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以及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通過研讀《決定》全文,我們不難發現以上五項原則遵循了對中國傳統民惟邦本、政得其民,禮法合治、德主刑輔的以人為本思想,充分肯定了人民是依法治國的主體和力量源泉,充分強調了法治建設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保障人民根本權益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充分彰顯了平等是社會主義法律的基本屬性,充分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和制度自信。
三、“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歷史意義
四中全會是我們黨面對新形勢新任務,為了更好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更好維護和運用我國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更好統籌社會力量、平衡社會利益、調節社會關系、規范社會行為,使我國社會在深刻變革中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實現經濟發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會公正、生態良好,實現我國和平發展的戰略目標,更好發揮法治的引領和規范作用召開的一次重要會議。
1、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對于實現我們黨確立的偉大奮斗目標——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具有根本意義。習近平總書記多次提到,
“國無常強,無常弱。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唯有依靠法治,才能凝聚中國共識和力量,弘揚中國精神,共建法治中國,復興中華文明。
2、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對于實現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根本意義。改革開放以來的經驗證明,唯有依靠法治,才能突破利益固化藩籬,攻克深層復雜難題,確保改革有序進行,通過良法善政實現社會公平正義和全體人民最大福祉。
3、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對于實現黨自身建設的目標——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長期執政具有根本意義。唯有依靠法治,以法治作為執政根本遵循,樹立法治思維,掌握法治方式,才能夯實執政基礎,鞏固執政地位。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已進入決定性階段,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我們黨面對的改革發展穩定任務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風險挑戰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國在黨和國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通過以上我們對四中全會《決定》總論部分的學習,我們會深刻感到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關系我們黨執政興國、關系人民幸福安康、關系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重大戰略問題,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方面。我們要實現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作出的一系列戰略部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就必須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上作出總體部署、采取切實措施、邁出堅實步伐。